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維護空氣品質,保障縣民健康,公告劃定全桃園縣境為「空氣品 質淨區」,自民國104年起,出廠17年以上的老舊二行程機車,依出廠年份,分三梯次管制行駛桃園縣境,110年起所有二行程機車全面管制在桃園縣境內行 駛;這項新措施,於6月30日起預公告30天,若沒有太大異議,即正式公告施行。
環保局表示,管制行駛的二行程機車若仍行駛於道路上,一經環保局路邊車牌辨識系統查核 發現,即予告發處罰,每次罰款5,000元。因事關民眾權益,所以有長達兩年多的緩衝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