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侯千絹、黃佳琳、高嘉和/綜合報導〕屏東一名大學生將新購機車停放在校園,車子疑似自燃全毀,連環燒毀141部機車,車主及學校各賠150多萬,甫獲不起訴處分的學生現正透過消保官向車廠求償。


家住屏市的19歲吳姓大學生,去年12月10日從屏東市騎剛買3個多月的新機車,到高雄縣一所大學上課,將車子停放在學校機車停車棚內,沒想到人剛離開,熄火的機車竟然自燃,還連環燒毀141部機車,總損失金額高達300餘萬,經過協商,學生及校方各負責一半的賠償金。


學生家長籌措150多萬賠償金,與受害車主達成和解。刑事責任部分,高雄地檢署依火災原因鑑定報告及車行說法,認為機車自燃最可能原因是起動繼電器故障, 不斷的點火起動,讓熄火狀態下的車子也可能自行起動,以致冒煙起火,不論真正原因為何,都不是不具機車修護專業學生能夠預知且預防,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
廠方︰車有改裝 非原廠設計


民事及刑事問題都告一段落,這名學生最近向車廠索賠,由於事發已近一年且車子全毀,廠方表示,這輛機車經查有改裝過,並非原廠設計問題,全案進入司法階段,該公司不便作相關評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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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種好像是yamaha的bws 125
車子本身有改裝
應該有改到電路系統
可能就是大燈等等之類了
所以
沒必要去改東改西的
賠了夫人又折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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