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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第2張罰單
是上個月24號去跑台北的時候
經過忠孝東路被拍的
限速50
我給它跑71
所以就被拍了


車牌洗的太乾淨的下場
就是被照的清清楚楚


這也算是第一張追焦照吧
不過要價1400

如果你問我收到這罰單有什麼感想
我只能說:我好興奮
終於有被拍到了

因為之前過年跟朋友去台北找朋友的時候
回程走濱海的時候
我朋友有被拍到
我也有被拍到
因為當時是晚上
所以那閃光很清楚
可是我朋友有收到
我就沒收到
所以我一直很納悶
為什麼沒有我?

結果這次獨跑
被拍到了
我是覺得還好啦
反正超速本來就不對了
不過蟹老闆有說過:只要不去傷害別人~偶爾犯點法也沒關係
所以
下次可以再犯
但是要注意一點
安全還是很重要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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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瀨戶天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